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监督 > 正文

向牛要阴性证明?过度防疫何时休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为何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依然屡禁不止?简单粗暴的过度防疫何时休?媒体曝光的这次事件仅是偶然事件吗?那些没有曝光的、时时处处可能发生的借由防疫设置的不合理障碍,还在给多少货车司机带来不必要的烦恼、造成多少不必要的损失?

  听说过人要出示核酸证明,但是你听说过牛也要核酸证明的吗?前几日,在河北张家口就发生了这样一起荒唐的事件。货车司机杨师傅因运输的一车牛没有核酸阴性证明,在张家口高速口被拒,导致杨师傅十几天没法将牛运到目的地,还死了两头,损失不小。

  很显然,杨师傅遭遇的麻烦事是基层执行防疫政策过程中层层加码、造成防疫过当导致的。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也并非头一次发生。就在6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警示通报》中,张家口某高速路口刚刚被点名通报,地方政府也表示已经整改完成。而短短几天后又发生类似事件,且更为荒谬,人们不禁要问:为何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依然屡禁不止?简单粗暴的过度防疫何时休?媒体曝光的这次事件仅是偶然事件吗?那些没有曝光的、时时处处可能发生的借由防疫设置的不合理障碍,还在给多少货车司机带来不必要的烦恼、造成多少不必要的损失?

  事实上,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防疫政策落地执行之始,“一刀切”的过度防疫就时常发生。这也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远的不说,简单梳理近期的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就可见其重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的,要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为坚决防止简单化、“层层加码”等现象,提出疫情防控“九不准”,明确要求“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首次对存在过度防疫、重复核酸等问题的个别地方提出公开警示通报……

  可以说,密集出台的政策法令及各部门的热线监督、公众媒体监督等,为畅通物流大循环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物流微循环的堵点,就像疏通毛细血管一样,需要更加细致和精准。仔细分析此次事件的“堵点”可以发现,杨师傅其实是做足了政策咨询的“功课”,问询了张家口各个部门,得到的回复都是可以通行,高速路口也查验了相关证明,表示可以通行,关键就卡在了运送的目的地:村一级。村里不放行,高速路口放行也没意义。而这位村干部给出的理由“牛没有阴性证明”“专家没说牛不会感染”听起来就荒唐,细究起来更是无理。按照这位村干部的逻辑,车上拉什么货就要给出什么货物的阴性证明,那么物资还怎么运输,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如何保证?具象一点来说,这边是牛羊运送不了,那边是蔬菜水果不让通行,或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进不了村,下不了地,庄稼就没法种、没法长,这些正常生产生活都无法进行,又何谈疫情防控?

  一些地区疫情防控层层加码,究其根本,还在于科学防疫的观念没有入脑入心,“一刀切”的防疫观念还没有扭转过来,也因此没有做到对通报警示的案例举一反三。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道“统筹题”,“统筹”的要义在于通盘谋划、一体推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管理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不顾一切代价的防疫举措是坚决不可取的,万不可认为自己堵住的这一车货物无关紧要,它关系着老百姓的生计、口粮,关系着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基层管理者要多从服务的角度出发,无论疫情防控还是保物流畅通,都要做好、做细、做实服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才能做到政策执行不加码。

  类似事件的不断发生,也在提醒着我们,对于层层加码过度防疫的行为,还必须拿出更有效的监管措施。否则,如果地方政府没有统筹工作的担当,基层干部不能很好地把握执行力度和分寸,那么这个问题还是难以根除。只有将问责机制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才能平衡好地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动力与压力,才能更好地帮助货车司机群体摆脱困境。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rdgc/20220622/701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