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严把用人“三关”保障巡察质量
专稿:今年来,宿州市砀山县巡察机构在总结多轮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巡察抽调干部考察、管理、评价机制,拧紧“选拔+监督+评估+鉴定”工作链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巡察铁军,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巡前,把严把好“准入关”。县委巡察机构协同县委组织部,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综合评估等方式选取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业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的年轻干部配备到巡察队伍中来;为巡察干部建立“一人一表一档”,切实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优中选优,注重科学搭配,有效整合,力求每个巡察组人员组合效能最大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了解把握巡察组长、副组长、组员与被巡察单位回避情况,筑牢巡察用人第一道关口。
巡中,抓紧抓实“监督关”。巡察组长与组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巡察工作十不准,及时印发《县委巡察组工作手册》《县委巡察工作指南》等文件,组织抽调干部认真深入学习,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扎实开展入党宣誓、定期学习教育。各巡察组充分利用巡察间隙,以巡视巡察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典型,对抽调干部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不断强化对巡察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巡察组安排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对新抽调的干部进行“传帮带”,实现干部成长与巡察监督双促进、双提升。
巡后,落实落细“鉴定关”。采取“自我评估+问卷调查+谈话了解”的方式从严从实进行巡察评估,围绕作风纪律等10个方面设置评价内容,综合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及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巡察干部进行全面体检。评估工作完成后,巡察组组长围绕巡察抽调干部评估结果、工作实绩、纪律规矩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出具《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鉴定报告》,作为评先评优、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根据鉴定结果,实施巡察抽调干部“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使巡察岗位成为干部成长、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毛传宝)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21477?ClassId=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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