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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安徽先锋网 作者:佚名

  省纪委监委对七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亳州市谯城区原谯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理谭献华滥用职权、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印章、挪用公款案。谭献华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出售公司保管的最低收购价小麦3573吨,贪污所得款项900万元;伪造“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局”公章、“亳州市谯城区谯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印章,用于向银行贷款或向他人借款;挪用公款691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谭献华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萧县军粮供应站原站长吴忠侠、原副站长刘艳挪用公款案。吴忠侠利用担任萧县军粮供应站指导员、主办会计、站长等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43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及营利活动。刘艳明知吴忠侠挪用公款,仍予以帮助。吴忠侠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刘艳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3.阜南县张寨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张豪、原主管会计王铁、原出纳会计张云海共同贪污案。张豪、张云海、王铁3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分粮食销售款、虚造支出、违法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共同贪污公款115万余元。张豪、张云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张豪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张云海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王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4.天长市粮油(集团)总公司乔田粮站原站长钱劲贪污案。钱劲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谎称到外地收购小麦骗取公司资金等方式,贪污公款112万元。钱劲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5.滁州市琅琊区粮食系统贪腐窝案。滁州市琅琊区原粮食局局长何有山等人,在粮食销售出库、工程建设等方面,采取虚开结算凭证等方式贪污粮食收购资金,收受贿赂,挪用公款,严重违纪违法。滁州市琅琊区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有山,收受贿赂15.1万元;原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戴忠阳,收受贿赂5.3万元;原滁东粮站站长谢卫兵,收受贿赂29.55万元,挪用公款37万余元,贪污公款33万余元;原粮油食品局直属库主任韦永年,收受贿赂17.18万元,贪污公款9万元;琅琊粮库原主任徐宏刚,收受贿赂15.7万元,贪污公款1万元;原米厂副厂长常勇,收受贿赂21.4万元。何有山等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判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6.原无为县粮食局东郊粮站站长李能满、城关粮食购销公司会计吴孔桂贪污、受贿案。李能满利用担任东郊粮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粮站土地开发过程中,贪污公款121万余元;在粮站资产处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万元;吴孔桂利用担任东郊粮站主办会计、城关粮食购销公司主办会计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粮站土地开发和资产处置过程中,贪污公款158万余元。李能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吴孔桂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

  

  7.原中储粮安庆直属库明光桂花收储库负责人兼检斤员陈为国贪污案。陈为国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等方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贪污公款131万余元。陈为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的殷殷嘱托,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粮仓“硕鼠”。从上述通报案件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基层国有粮库,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涉案金额大,危害后果严重;既有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的责任问题,还有弄虚作假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说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长期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体现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担当、铁纪护粮的决心意志,释放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监委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严重危害性,立足职能职责,聚焦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深入查找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严处,找准突破口,通过查办关键岗位人员腐败案件,由点到线、由线及面,推动办案工作;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根源,督促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推动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原文链接: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10346?ClassId=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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