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我犯了错,来找组织坦白”
这天一大早,甘肃省皋兰县石洞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拿着《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来到镇纪委书记办公室。
“我犯了错,来找组织坦白。”杨某沉默了一会儿,鼓足勇气说出了这句话。
事情要从该村新进驻的一家企业说起。这家企业老板向杨某发出邀约,希望能一起坐坐。杨某拒绝了很多次,但在老板的再三邀请下,最终还是同意了。杨某想着企业老板初来乍到,对村里的情况不熟悉,可能是发展上遇到了需要协调解决的事。
分别时,老板告诉杨某,在他车上放了两条烟和一箱酒。杨某推让了几次,因为害怕周围人多眼杂,影响不好,还是收下了。“我当时心想改天一定退还回去。”
杨某深吸一口气,接着说:“我收拾后备箱,发现两条烟中间还夹着一个信封,里面竟然是2000元现金。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几天,我吃饭睡觉都不安稳,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为什么不约这个老板在办公室谈事情呢?”镇纪委书记问。
“这正是我最后悔的地方,如果我们约在办公室,他就没有机会给我这些东西,如果我当时不去赴约,这一切也就不会发生。”杨某低下头,懊恼不已,“唉,我当时还是有侥幸心理的,虽然认为收礼不对,但也不认为是什么大事。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任何处分……”
随后,镇纪委对此事展开核查,确认杨某违规接受宴请及礼金的事实与本人所述基本一致,鉴于杨某主动交待,态度诚恳,并如数上缴了收受的财物,最终,石洞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杨某予以谈话提醒。
其实,杨某不是石洞镇第一个主动交代问题的村干部。村干部愿意卸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坦白自身问题,与镇纪委制定的《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是我们掌握村干部‘家底’的第一手资料。”镇纪委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来,镇纪委督促各村社干部定期如实报备经营收入、家庭住房、耕地数量、宅基地使用,以及受奖惩和司法追究等情况,严格开展核查。镇纪委还组织廉政大讲堂村级流动课堂和“一月一案一警示”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据了解,2019年以来,石洞镇累计报备326人次,主动说清问题4人,返还上缴资金2.5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865/187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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