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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调查核实,反映程某某以村委的名义强制该村农家乐饭店换招牌增加商户负担等问题不属实,现为其澄清正名……”近日,确山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在竹沟镇关沟村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支部书记程某某召开澄清正名会。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今天这个澄清正名会让我放下了心中的包袱,今后我将继续坚守初心,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程某某在澄清正名会上当即表态。

  据介绍,以召开专门会议的方式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激励他们继续担当作为,是确山县纪委监委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具体措施之一。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检举控告的同时,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清白者撑腰;先后出台《确山县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制度实施办法》《确山县错告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为担当者筑起纪法“保护墙”,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信访、案管及办案部门信息沟通机制,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定期对已办结且不实举报的案件进行会商和研判,认真分析、甄别,对照适合开展澄清正名的不同情形,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他们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再出发。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领导接访包案、纪检监察干部下访等方式,深入一线听民声、体民情、解民忧,主动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在为民服务监督系统设置信访专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利用“清风确山”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强化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使恶意举报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进一步引导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法举报,从源头上有效减少错告、诬告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查处诬告错告、容错免责等相关制度,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担当者、实干者提供坚实后盾,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慧)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ee8778a13ed94662b7e856da63f24a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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