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当好“质检员” 促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你们这个案卷里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内容表述不规范,处分条款应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日前,襄城区纪委监委案件评查小组在抽查某乡镇办理案件时提出了意见。
案件评查是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四大活动”,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提升、效能提速、标准提高的一项具体抓手。
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对某乡镇办理案件进行评查
该区纪委监委抽调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干部和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共15名作为案件“质检员”,组成3个案件评查小组,对2021年的212件案件办理质量及办理过程进行“把脉问诊”,在评查案件的同时,以评代训,推动基层案件质量和人员素质“双提升”。
“我们经过自查,发现问题12处,主要是主体身份资料不全等问题……”某乡镇纪委在自查情况汇报会上向评查小组汇报道。
评查由各办案单位先行自查,随后由评查小组进行随机抽查。为确保评查案件客观、公正,该区纪委监委对照湖北省纪委在今年3月份出台的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作风严谨等方面梳理了案件质量九张清单,进行“清单式”量化评分,并列明扣分项目、原因及依据,严把案件政治关、纪法关、政策关。
“该案案卷装订不规范,请你们立即整改,此外,其他3件案件还存在主体身份资料不全、文书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我们随后将统一梳理通报,请按要求及时整改。”区案件审理室主任程筑阳在参加评查反馈会时说道。此次评查,共抽查案件53件,反馈整改意见151条。
“案件评查,重在结果的运用转化。通过评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促改促建,才能确保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成为铁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襄阳市襄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378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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