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纪委监委:严惩“舌尖上的腐败”狠刹“吃喝风”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期,林周县纪委监委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采取“自查+督查”点面结合的方式,以“吃公函”问题为切口,推动整治“舌尖上的腐败”,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督促全县各单位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对照专项检查中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空白公函等五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条。
积极履行专项整治监督职责。认真了解县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公务接待流程、本级公务接待标准等情况,通过查看原始凭证、比对接待信息等,对全县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公务接待次数多、自查不深入和常见问题频发的单位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在领会《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指导各乡镇纪委做好本乡镇“吃公函”问题自查情况的抽查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11次,发现问题1条。
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印发《关于做好“吃公函”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问题发生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县财政局履行行业指导责任,做好公务接待、单位慰问等政策规定解读工作,切实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针对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对于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印发工作提示函1份。(拉萨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达瓦央宗)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fzf/98251.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达孜区: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