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建立组长接访日制度 助力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完善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针对部分综合监督单位信访举报多、越级上访多的问题,为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发现问题针对性和时效性,助力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完善,近日,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并实行组长接待日制度。
公开接访信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和省文史研究馆印发《关于设立组长接访日制度的通知》,公开接访时间,确定每月第3周的周一至周三为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接访日;公开接访地点和接访领导,组长接访日制度与每周驻点工作制度相结合,由4名组领导轮流带队值班接访。
明确接访原则。省体育局、省文史研究馆的接访工作,由驻点工作的组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接访工作由组领导带领审查调查室人员负责接访。口头举报的,由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整理好来访人员口头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程序报带队组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组长阅后交组内信访承办人办理;递交书面信访举报材料的,直接转交信访承办人办理。
明确受理范围。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一般要求来访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向来访群众初步讲解办事流程,说明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信访分流处置。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接访的组领导对接访受理的举报反映处置过程要跟踪,既要跟踪过程又要跟踪结果,信访承办人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向接访组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举报人,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paizhudongtai_0526/109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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