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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监督维护困难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杨书记,谢谢你帮我讨回欠款……”近日,商水县张明乡闫庄村村民王灵养感激地对张明乡纪委书记杨稳哲说。

  这事儿还得从半月前说起。5月20日上午,王灵养满面愁容地来到张明乡纪委办公室,对杨稳哲说:“杨书记,俺来反映个问题,请你们帮忙解决一下。”

  “有什么问题您尽管说?”杨稳哲耐心地说。

  “2021年10月份,我村干部黄某宣借我3000元钱,到现在也没有把钱还给我。”王灵养说。

  原来,王灵养是闫庄村的一名环卫保洁员,一直从事村内保洁工作。2021年10月份,村干部黄某宣找他借了3000元钱用于村内开支,当时也没有出具借款手续,王灵养心里没了底,一时不知怎么办。

  通过实地走访,纪委工作人员发现闫庄村干部黄某宣确实向王灵养借过钱。

  “你为什么向王灵养借钱?”调查人员问。

  “村里经济困难,我向王灵养借钱用于支付村内电费。”黄某宣回答道。

  “你借钱的时候是否出具借款手续?”调查人员追问。

  “借款手续……没有。”黄某宣支支吾吾地说。

  “老黄,你村那么多有钱的,你咋不向人家借钱?王灵养家庭困难,你还向他借钱,这样做对吗?”调查人员问道。

  “我这样做确实是错误的,我马上把钱还他,并向他承认错误。”黄某宣红着脸说道。

  黄某宣当面向王灵养表达歉意,并向王灵养支付了3000元现金,同时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

  黄某宣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其欠款不及时归还的行为已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形象。鉴于黄某宣对其错误行为认识较为深刻,并及时归还了所欠借款,为此,张明乡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黄某宣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胡书广)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8c3f0be5b46c42f48e6872805462e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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