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并进敲响酒驾醉驾“警示钟”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维护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带头做守法公民,文明驾车安全出行,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我承诺……”6月1日起,郑州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近年来,经开区党员干部因酒驾被给予处分的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增强全区党员及公职人员的纪法观念、规矩意识,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向全区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经开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视问题,守牢纪法底线。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明确此次活动主要围绕“四个一”开展,要求全区各单位组织一场交通法规讲座、开展一次谈话提醒活动、撰写一篇个人心得体会、签订一份拒绝酒驾《承诺书》。与此同时,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成立“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检查。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做到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四查清”。
“处理干部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我们将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晋晋 王丹青)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bde5cadebd3345bd9a4f61c5824a0fd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百名纪检监察干部敲门问难解民忧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