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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两起涉疫事件调查和问责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30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5月24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对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刘某某疫情传播扩散事件中属地责任、韵达快递长阳分部聚集性疫情事件中北京市邮政系统监管责任调查和问责情况的通报。房山区阎村镇党委、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党组被通报问责,相关单位12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经调查,在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刘某某疫情传播扩散事件中,属地房山区、海淀区、大兴区相关单位及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方面,存在人员底数没摸清、落实管控措施不及时、解除弹窗不合规、行业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负责阎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建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房山区阎村镇党委通报问责,给予房山区阎村镇党委书记栗鹏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房山区阎村镇纪委书记、房山区监委派出阎村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蔡小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海淀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孙鹏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薛惠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大兴区青云店镇党委书记张廷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兴区青云店镇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杨正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韵达快递长阳分部聚集性疫情事件中,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南区邮政管理局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上,存在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辖区内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不配合属地管理等问题。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同时征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同意,对市邮政管理局党组通报问责;给予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跃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局长黄立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南区邮政管理局局长李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给予市南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刘燕君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各在京单位要深刻领会加强首都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北京市各单位要汲取教训,坚决承担起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失职失责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一律严肃追责。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5/25/030122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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