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私吞养老金的年轻“保险员”
发布时间:2022-04-30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没能抵挡住金钱欲望的诱惑,我愧对组织、愧对父母家人……”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作人员王某主动投案时懊悔不已。
入职公益性岗位之初,王某勤恳敬业,仅一年多的时间,就成了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行家里手,领导和同事们都对这个优秀的小伙子赞不绝口。可随着时间推移,受社会上贪图享乐、盲目攀比之风的影响,王某渐渐陷入了欲望的旋涡,大量非正常支出、网络贷款、信用卡还款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
为满足自己的私欲,王某盯上了自己经手的养老保险金。通过更改领取人信息的方式套取参保人养老保险退费,一次得手,便一发不可收拾。
眼看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马上到了,王某深知非法套取养老保险金的事实难以隐藏,最终走进了任泽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经查,从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养老保险金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王某已退还贪污挪用的养老保险金。2021年10月,任泽区纪委监委将王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12月,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针对王某贪污案暴露出的失职失责、监管缺失问题,该案负有领导责任的任泽区人社局5名党员干部被问责,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任泽区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在区人社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督促相关部门规范社保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堵塞监管漏洞;针对存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人财物管理工作和在执纪执法关键岗位等违规使用问题,在全区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清理,推动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邢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4/27/content_8774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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