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作者:
1.涞水县副县长张建敏(非党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12月底,张建敏接受某公司邀请到海南旅游,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18年春节前,张建敏收受该公司送予的礼金。张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张建敏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高阳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股长李建清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李建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三次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2020年9月,李建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保定市纪委监委)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
- 检察日报:“邻里检察”把...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