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一份蹊跷的工伤证明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不久前,江苏省如东县纪委监委在对县医疗保障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起骗保案件。
“住院报销材料,怎么还需要非工伤证明?”工作组随即对曹某蹊跷的住院报销材料证明进行全面调查。初步调查发现,医院是根据新店镇新联村村委会出具的“非工伤”证明,对曹某住院费给予医保报销并刷卡结算。
“难道是工伤的话,就不可以报销?”带着疑惑,工作组到县医保中心咨询政策。医保中心反馈,根据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最新规定,外伤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在就诊医院刷卡结算的,需出院后凭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办公室申报结算。
“之前你为曹某受伤住院治疗,开具了非工伤证明,这是怎么回事?”工作组随即找到当时负责办理证明的新店镇新联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王某了解情况。
“当时我是按照曹某儿子提供的样式誊写的,盖了村委会的章。”
“有没有对证明内容进行审核?”
“打过电话问了下,也没认真审核。”得知真相的王某后悔不已,“后来听说好像是工伤,本以为只是帮忙盖个章,打个证明报销住院费用的,没想到却帮人骗保1万多元……”
原来,曹某在公司摔伤后被认定工伤,公司已给曹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按规定不能在就诊医院刷卡结算。曹某到村里打证明就是为了报销医药费,而王某未认真审核,按照曹某儿子所说内容开具了“非工伤”证明,导致医保基金被骗取。
为推动以案促改,如东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医疗保障局成立督查组,对县镇两级8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0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通过追回违规费用、处违约金、暂停医保服务、限期整改、约谈等方式,对5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6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处罚,累计罚款131.41万元,追回医保基金757.05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865/17893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