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该同志身为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22日,睢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当事人所在单位党员大会上,向该县一名因酒驾问题被立案的公职人员宣布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睢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通过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联合机制,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酒驾醉驾案9起,涉及公职人员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我不该心存侥幸,自己的行为对家庭不负责任,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诚恳接受组织的处分,坚决予以改正,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一名因酒后驾驶受到纪律处分的公职人员懊悔不已。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及时抓早抓小,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通过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支部讨论,充分利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各单位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远离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下一步,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持‘一案三查’,深挖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做到长管长严。”睢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屠志远表示。(项龙 徐慧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6831c9d8c65941c5ab7e042e14818c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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