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岫岩县:以案促改 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者”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县纪委监委给予孙清政务开除处分,追缴其违法所得;给予高广若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给予佟勇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近日,在鞍山市岫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县纪委监委负责承办孙清等人案件的专案组负责人宣读了对孙清、高广若、佟勇等人的处分决定。台上话语掷地有声,台下机关干部悉心静听,一次前所未有、别开生面的会议拉开序幕……

  2022年是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攻坚年。优化营商环境、清扫基层“微腐败”等重点工作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发生这一情况,岫岩县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的“活教材”,警示教育全县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2021年,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孙清、高广若等人收受贿赂、违规办理城镇工商执照入社保一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阜昌分局原内勤工作人员孙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农村户口的群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入社保,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孙清共为张某、孙某等中间人及单位同事办理了近200人的城镇工商营业执照,共收受好处费14.07万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营子分局原副局长高广若采取伪造房产证及租赁协议方式,利用本人职权便利条件,违规为请托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共收取他人好处费15.13万元。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孙清政务开除处分;高广若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清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高广若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在孙清一案中,县纪委监委共立案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涉案金额达30万余元。

  “从个体看,他们是受贿谋取一己私利,从全县发展大局来看,他们严重破坏了我县的审批环境。”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强调,大家作为公职人员,务必要以案为戒、以镜为鉴,认真算好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时刻铭记“木受绳则直,人守法则正”的铁律,真正把党纪法规当作红线和准则,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做到心中有纪法、言行合法度、办事合法规,千万不要重蹈覆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今天这个警示大会,对我的感触太大了,看见自己昔日的同事如今变成阶下囚,听着县纪委监委同志剖析他们违纪违法的主、客观原因,我深感震撼和触动,这为我们每名党员干部都敲响了警钟。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参会的一名机关干部激动地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在会后表示:“今天这个警示大会开得太及时了,给我们全局的机关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依法规范审批程序,提升行政审批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优化营商环境。”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畅通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明察暗访、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受理各方反映的问题线索。聚焦八大重点领域、五个方面,紧盯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查快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进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s/system/2022/03/25/0301161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