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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澄清函为担当者正名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一封澄清函不仅为我证明了清白,也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厚爱与温情,我要铆足干劲,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更多实事。”3月21日,鹤壁市鹤山区信访局秦某在收到失实予以澄清正名的函后激动地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此前,鹤山区纪委监委在收到反映秦某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先后赴多个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后,最终查明该举报不属实。经研究,该区纪委监委决定以书面形式对秦某进行澄清正名,并当面送达澄清函。

  为了体现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过与澄清正名对象谈话交流,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要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讲清事实,消除误解、增进团结,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此外通过适时开展回访活动,掌握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严防“一函了之”,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取得实效。

  “澄清正名是还被诬告陷害者清白最直接的方式。我们要坚持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让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提供坚强保障。”鹤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苏玉新表示。(范丽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05c39e9c86214bedb79c31c9377c4f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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