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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勤廉江西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2-03-05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建设勤廉江西的目标,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廉又勤”重要要求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在推进勤廉江西建设的生动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推动广大干部既做“廉吏”,又当“勤官”,练好抓落实的真功夫、硬功夫,努力创造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为全面建设勤廉江西保驾护航。

  既问责“有错”,又鞭策“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需要不断增强“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当前,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消极避责、敷衍塞责,能推则推、能躲就躲,不担当、不作为,成为实现美好蓝图的绊脚石。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乱作为是腐败,不作为也是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向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亮剑,向“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开刀,坚持既问责“有错”、又鞭策“无为”,持续释放“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强烈信号。要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推动营造“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监督推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巩固亲清政商关系,为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提供助力。

  既严管约束,又激励厚爱。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全方位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障党员干部聚精会神干事、一门心思成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执纪执法时,要坚持把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始终,坚持历史辩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罚当其过、令人信服,切实做到对干部负责、对纪法负责、对历史负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综合考量违纪违法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被监督对象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等因素,认真做好定性量纪分析工作,准确熟练地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加规范地处置问题。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多方面、长时间观察识别干部,科学客观评价干部,既防止“带病提拔”,也防止“宁枉勿纵”“一刀切”以及泛化滥用“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想干事者撑腰、为敢担当者壮胆、为勇争先者鼓劲。要加大对恶意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让党员干部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让诬告者付出代价、还干事者以清白。

  既惩前毖后,又治病救人。组织上培养一名干部十分不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绝不是查处的干部越多越好,也不是处理得越重越好,而是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让广大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让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得到关心挽救。要持续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要发挥惩治震慑功效,对那些麻木不仁、顶风违纪的干部,坚决从严惩处、从重问责,传递鲜明执纪导向,切实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着力抓好教育挽救,探索完善对被问责和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回访办法,压紧压实地方和单位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对受到问责和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帮助教育,引导他们努力实现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既纠风治乱,又化风成俗。推进勤廉江西建设,要进一步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在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入查纠不勤不廉问题的同时,推动激励勤廉制度建设,大力营造崇尚勤廉的社会氛围。要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各半篇文章,把监督发现问题、查办案件与分析发案原因、堵塞制度漏洞、优化营商环境、重塑政商关系结合起来,推动相关单位部门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切实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的目的。要同步做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勤政与廉政的监督,推动“关键少数”廉洁自律、担当作为。要部署开展地方和部门党组织“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以述责促履责,倒逼“一把手”切实扛起促勤廉的责任。要一体部署推进勤政与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勤廉风尚,让“真抓实干有前途、平庸无为没出路”的理念深入人心,助力推动江西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熊明,作者系九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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