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长春市农安县人民政府周鹤县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周鹤县长:
我是于福成,男,身份证号:220122196211135012,住址:农安县杨树林乡东林村。
向您投诉农安县杨树林乡政府东林村委会欠我14年的农民工工资和修筑村路程款的问题。
向您反应时任杨树林乡党委书记曹玉田,时任东林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邢立国故意造成的《一条村路要付两份工程款》使集体经济直接损失近千万元的严重腐败问题。
2008年,我们中标修筑 12公里的村路工程,当时约定全额垫款,作价为每公里工程款48万元。结算方式为:1、上级财政拨款每公里12.6万元;其余用村里树木和土地作价支付。树木作价为每立方米240元,总计13000立方米,28垧集体土地,耕种30年。
我们自有资金不足,通过贷款和有偿借款方式进行修筑 12公里村路。
但是,在我们已经修筑到全量三分之二工程时,村里书记邢立国和乡党委书记曹玉田突然强行无理由的让我们停止施工。我们被迫停止施工,各种材料、设备被迫闲置,工人工资无钱发放。
上级拨的151.2万元修路款一分不给我们,树木、土地也一点不给我们,现金更是没有。
然而,在我们停工之后,曹玉田、邢立国马上将余下的三分之一工程量以每公里57万元的高价转包给了蔡志富。
不但剩下的三分之一的工程量每公里价格比给我们每公里的价格多9万元,而且木材价格每立方米作价150元,比给我们的价格每立方米少要90元,这样木材的米数就增加了,不足部分用28垧土地使用年限来弥补。
蔡志富修完,也没检验质量就验收了,不到半年路面就破碎了。
但是,蔡志富的工程款却给付了,蔡志富修8.3公里,按13公里给的钱,又从财政要一份上级修路补贴100多万元。
本应是576万元的工程款,却要付出1260多万元,使集体直接损失近千多万元。
欠我们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一直拖到今天也不给,2014年,乡、村两级政府对我们的工程进行评估为307万元,评估后也不给付工程款(有评估报告为证)、对渎职的腐败官员也不问责。
乡、村两级政府公开对抗国务院《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
请周鹤县长关心此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把欠我们的工资和工程款及利息结清为盼!
此致
联系电话:15981066877
18244050388
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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