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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 |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作者:

  

  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仙女镇烟墩包村向群众了解有关情况。唐强 摄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公开发布。《意见》聚焦脱贫地区,明确了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主要原则,部署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并明确要求“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以有力监督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如何立足职能职责,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去年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推动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

  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进乡村治理有效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意见》在阐明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时,提出要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基层腐败是基层治理中的关键性问题。落实《意见》要求、推进乡村治理,必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对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必须围绕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清除“拦路虎”、亮剑“微腐败”;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落实《意见》要求,必须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庄德水表示,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群众的事要让群众知道、让群众监督,把群众关心的事晒在群众的眼皮子底下;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着重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扣牢“有效衔接”这个关键,开展对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点政策衔接的监督

  《意见》聚焦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对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进行重点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扣牢“有效衔接”这个关键,积极开展对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点政策衔接的监督,确保乡村振兴任务落地见效。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意见》提出,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信息共享、监督前置、同向发力,对产业扶贫责任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助力产业扶贫走上快车道。

  乡村振兴必须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意见》提出,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强监督促稳就业,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施策。

  乡村振兴必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意见》提出,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必须把惩腐肃贪的高压震慑向基层延伸,紧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严查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乡村振兴离不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提出,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地纪委监委要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持之以恒作风攻坚,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乡村不断充盈

  在脱贫攻坚的非凡历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新征程承载着新目标新任务,也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新要求。落实《意见》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乡村不断充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对此,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杨华表示,要不断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适应乡村振兴要求的工作体系,坚决防止落实不彻底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对“表山”“会海”泛滥、打卡考核扎堆等问题,坚持从下往上倒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作风,纠治不顾实际层层加码乱作为的问题。

  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意见》就推进“乡风文明”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做深做细监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让文明浸润乡土、让文化滋养乡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推动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

  乡村振兴,基层干部是关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意见》进一步提出:“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对于奔跑在振兴之路上的广袤乡村而言,这个车头就是乡村振兴带头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表示,落实《意见》要求,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

  从今年开始,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陆续进行换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

  各级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切实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例如,天津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提醒重点岗位干部和相关人员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督查督导、抽查暗访等方式,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推进;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纪委监委对8个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双谈双促”,通过谈心促进“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通过谈话促进勇担当敢作为;江苏省靖江市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严把关口,对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展开全面督查,对村级“两委”班子人选进行提级审核,其中28人经审核被取消任用资格。

  基层“两委”换届,事关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事关乡村振兴的推进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落实《意见》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跟进监督、严明纪律、严肃问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同时,要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有力监督保障有效衔接,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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