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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量体裁衣” 做好监督谈话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省去了‘穿衣戴帽’的官话、套话,结合具体事例和数据,直指问题要害,全是干货,是诫勉、是提醒更是警示。”近日,一场面对面交“家底”的监督谈话,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中心血站负责人如芒刺背。

  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不断拓展“驻”的实践路径,巴州纪委监委制发《巴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对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科级单位“一把手”监督谈话办法(试行)》,对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科级单位“一把手”开展制度性提醒谈话,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画像要准、问题要实。谈就要谈到点子上,说到要害处,让谈话对象心服口服。”巴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一开始就对监督谈话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践中,巴州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通过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群众反映等渠道,梳理汇总被谈话对象关于信访举报、综合考核、选人用人、意识形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材料,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掌握的情况,对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科级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个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谈话对象精准“画像”,确保谈话提纲“量体裁衣”,通过肯定式谈、问题式谈、要求式谈,由总及面、由浅入深,教育其认清形势、认识问题、认领责任,从而达到红脸出汗、警醒警示的效果。

  巴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蒋耀文介绍,“结合监督工作实际,  我们监督检查室与3个纪检监察组试点推行监督谈话工作,将‘关键少数’分为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三个层面,对‘和什么人谈’提前谋划,对‘谈什么问题’客观分析,对‘提什么要求’有所侧重。”

  谈而不改、不如不谈。巴州还注重谈话成果的运用,坚持把谈话指出的问题整改作为监督重点,督促被谈话对象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一把手”认领监督责任,全面压实驻在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有效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当前,巴州纪委监委在此前开展的监督谈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科级单位“一把手”进行全覆盖、面对面监督谈话的同时,有序推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谈话,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一把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202/t20220214_72545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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