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松桃:“巡察组长回访”制 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你单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未清退人员未明确处理意见……”日前,铜仁市松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6个巡察组组长分别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回访,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松桃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授权巡察组组长回访工作制度(试行)》,通过巡察组长回访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方式,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提质增效。
原则上,巡察组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回访,每轮回访工作启动前,由县委巡察办制定巡察组组长回访工作方案,明确回访时间、回访任务等事项,并分别从整改成效明显、整改较差的被巡察党组织中提出拟回访对象,提高回访工作的针对性。
巡察组长回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阅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巡察反馈报告、反馈问题表等进行逐一核查,重点从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推动标本兼治、干部群众满意四个方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对整改情况的认可度、满意度怎么样,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同时,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梳理问题清单,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书面通报。并将回访结果作为确定巡察“回头看”对象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去年以来,松桃县委巡察组组长回访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6个。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组长通过回访,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被巡察党组织采取发函、约谈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落实,直至办结销号,确保对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松桃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cgz_1/202201/t20220127_72424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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