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党风廉政”专版:从决议里的新提法看贵州2022年正风肃纪反腐
1月25日至26日,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召开,回顾总结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会后,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3000余字,信息量很大。特别是“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三个责任’贯通协同”等新提法,释放出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主线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贵州省今年也将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围绕“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为大局大事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政治保障。
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持将带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过渡期专项监督等重大决策,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政治监督,全省共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案件256件264人,其中省管干部20人。同时,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以有力监督促发挥“头雁效应”,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胸怀大局履职,着眼大事担当。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更好担当“两个维护”使命责任。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主线,一以贯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的监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省上下步调一致向前进。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要求,忠实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坚决惩治腐败是自我革命的鲜明体现。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重点领域执纪执法力度,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国资国企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深挖彻查“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2021年,省纪委监委共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41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477件,党纪政务处分13962人,移送检察机关477人;全省有649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037人主动交代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继续打好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深化国企高校反腐败工作,巩固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一案一整改”,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首次出现在总书记重要公开讲话中。“廉者,政之本也。”在永不停歇的反腐败斗争道路上,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对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一重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纪委监委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在红色遵义打造党员干部党性体检基地及“VR云上展馆”,因地制宜建设廉洁文化空间,构筑廉洁文化“生态圈”,取得良好效果。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是我们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站在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的高度,高质量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合力推进“清廉贵州”建设,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浓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重视家教家风建设,在涵养廉洁文化上作出示范,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
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整治“四风”顽疾一寸不让、露头就打,深入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抓住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制度规定。一年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40起,党纪政务处分2133人。
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如果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增强纠治“四风”的系统性、协同性,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以制度之治促常治长效,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印发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沉一线,以66个脱贫摘帽县、20个已脱贫极贫乡镇为重点,紧盯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项目,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融资平台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全省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03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5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61人。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要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做好过渡期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保持工作连续性,既有效解决老问题,又防止政策落地中的新问题。提高监督精准性,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性,把督促问题整改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持续深化村级“一把手”提级监督,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
基层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在9个市州全面铺开,聚焦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持续深化村级“一把手”提级监督,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乡村振兴、“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及关键领域,找准“提级监督”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化运用“机关+乡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模式,积极采用专项监督、专项监察、专项治理等具体措施,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把发现问题日常化、经常化,切实提高“提级监督”实效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快办“提级监督”对象违纪违法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让村级“一把手”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三个责任”贯通协同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要推动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贯通协同,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021年,全省巡视巡察机构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部署和推进,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年开展3轮对44个地区(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累计发现问题2264个,推动立案查处4名省管干部。十二届贵州省委实现对271个巡视任务的全覆盖,市县两级完成对8642个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任务,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在巡视成果运用中承担相关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
踏上新征程,全省各级巡视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深化集中反馈、集中交办、集中整治“三位一体”整改工作格局,推动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贯通协同。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促检查,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2021年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省纪委监委机关示范带动,以改革破题,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选定6家省管国企和高校开展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强化监督改革试点;探索“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协助省委制定加强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以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为主题,稳妥有序完成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制度立改废释和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完善“1+N”制度体系,推动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有力有效。
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推进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深化省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推进国企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配合做好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适用“四种形态”。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系统谋划和研究制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去年,《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全面收官。规划的实施有力推动了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人才规模扩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程度、执纪执法装备配置等得到提升。
站在新的起点,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议提出,系统谋划和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规划。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跟上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加快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应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更好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ttxw/202202/t20220218_72581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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