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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这场“以案四说”警示党员干部不要打集体资金主意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作者:

  “公款姓公,绝对不能用来谋私利,不然小心丢了饭碗还要坐牢……”近日,在涪陵区增福乡鸿鹤村召开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与会人员对照该村原综合服务专干兼报账员任小红违规挪用资金问题开展自省自查,深入剖析。

  2018年10月,市审计局在对该乡开展资金审计时,发现鸿鹤村的60万元集体资金曾经被存进过任小红的私人账户,任小红私人账户上的几笔银行流水记录也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部分集体资金怎么被用来购买过理财产品?”工作人员发现,任小红账户上保管的资金在2016年连续出现过2笔短期理财产品交易流水,而村支两委和乡里对此并不知情。

  2019年7月,涪陵区纪委监委针对区审计局转来的相关问题线索开展调查,任小红挪用村集体账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侵吞收益的问题浮出水面。

  原来2015年底,涪陵区政府向鸿鹤村24户贫困户下拨D级危房改造补助款120万元。由于其中10户贫困户自愿参与居民点集资建房,他们的补助款便作为集资购房款交由村集体保管。因鸿鹤村没有集体账户,在发放完应发补助后,经村支两委集体决定,剩余60万元在交回乡财政之前,暂时交由报账员任小红保管。

  “那60万闲着也是闲着,我只要不动本金,买点理财产品赚点利息也没人知道。”任小红利用村支两委和村民们的信任,想出了个“两全其美”的法子。2016年1月10日、11日,任小红分别通过手机APP购买了2笔共计55万元的短期理财产品,其中除任小红私人存款近5万元外,剩余款项全部来自于集体资金。

  一周后,任小红接到通知,按照“村财乡管”相关规定,他所保管的集体资金必须全额上交。任小红便于2016年1月19日至4月1日期间,分9次将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赎回并上交至乡财政,期间收益6908.80元被其全部收入囊中。公款分毫不差,几千块又赚得“不费吹灰之力”,暗自窃喜的任小红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工作人员针对银行流水不断询问,任小红这才慌了神,随后向乡政府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上交了全部收益。2019年12月17日,任小红被责令辞去增福乡鸿鹤村综合服务专干职务,涉嫌挪用资金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村集体资金脱离监管私存个人账户本身就是违规行为且存在很大风险,打集体资金主意、赚取收益中饱私囊更是纪法不容。”涪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涪陵区继续将监督“探头”向村(社区)延伸,把对集体资金特别是惠民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纳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必查范围,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对监管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同时,涪陵区从3月底开始针对全区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身边案、新发案和典型案筑牢底线意识,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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