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上次你们和老殷谈过之后,他的工作干劲很快提起来了。”日前,当铜陵市枞阳县纪委监委干部再次来到村里回访受处分干部殷某时,该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致表示。
2021年初,殷某因工作失误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后,一度因心理压力过大而产生了消极的工作态度。为打消殷某顾虑,枞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了回访教育专班,在基本掌握殷某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上门教育回访,引导他增强法纪意识的同时,帮助其卸下心理包袱、重树干事热情。
受处分后重拾干事创业信心,殷某并不是个例。近年来,枞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抓常抓实,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振作起来。2021年,该县坚持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共对12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解心结”“开良方”。
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枞阳县纪委监委形成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共同参与,回访对象单位积极配合的联合回访教育机制。结合违纪类型、违纪人员身份等实际情况,分层分类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让受处分人员既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汲取教训,又能真切感受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消除思想顾虑、心无旁骛地做好工作。
为强化教育回访成果运用,枞阳县纪委监委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将《受处分人员关爱回访情况登记表》及单位评价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回访教育与落实监督责任相结合,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做好警示教育、建制堵漏等工作。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协调配合,对个人处分期内的良好表现和工作成绩予以肯定认可,并作为回访对象处分期满后选拔任用的依据。2021年,共对受过处理影响期满后的10余名干部出具了不影响提拔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进一步激发了受处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激情。(铜陵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0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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