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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管好税收权力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了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总局机关干部在现场,省市县级税务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各分会场同步集体接受警示教育。

  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连续第4年召开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后,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原副局长林枫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现场通报。

  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高压态势下,靠税吃税、利益输送等腐败风险仍然存在。警示教育片披露,高萍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损失。现场通报指出,林枫利用在总局机关的职务影响力,向系统多名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为请托人在个税代征、土增税清算、风险应对、税收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等方面提供便利,干扰税收征管秩序,污染政治生态。

  “林枫案件值得我们深刻警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说,要从身边人身边案的警示中汲取教训,进一步筑牢纪法红线,把稽查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纪律学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稽查干部的廉洁意识,杜绝侥幸心理。

  本次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围绕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税务系统干部作专题辅导。“授课专门针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有关内容,结合具体案情对条例进行了生动阐释。”一名参会干部告诉记者,要加强理论武装和纪法知识学习,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监督。2021年1至11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和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

  “我们坚持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精准分析案件原因及责任不落实问题,举一反三推进系统整改。”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将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防范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风险,推动党内监督融入税收治理,推动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874/1697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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