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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精准监督添活力 激发乡村振兴原动力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村里有了钱群众干事更有劲了,把坑洼不平的村主干道全铺设成了沥青路,大家商议再办个村集体企业,共同致富奔小康!”12月15日,谈及通过“三清两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清收回来的51.8万元村集体资金,洛宁县下峪镇龙门店村支部书记邢拴柱的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洛宁县纪委监委以服务保障全县“三清两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驻村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监督检查,全面厘清“三资”管理中权力运行情况及村级资产财务、债权债务情况,扎紧基层公权力运行和资金使用的制度笼子,护航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

  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村居巡察反馈问题两份清单,分类梳理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落实具体责任,对拖欠和侵占的集体资产、资金,限期清收到位;对多年来不交接、不公开的村组账目限期理清;对掌握的拒不公开账目、不接受“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民主决策结果、涉嫌违纪违法的重点人员,从快、从重打击处理,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这事过去好几年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你们反映,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解决了,感谢纪委监委为我主持公道!”如期收到8000元贷款股金分红后,底张乡北安沟村村民程某高兴地向该县纪检监察干部道谢。

  在对北安沟村集体账目清查监督过程中,程某反映三年前其养殖贷款股金分红被侵占,工作组从贷款项目入手展开调查,查明该村支部书记曹某利用职务便利,将程某的10万元养殖贷款拿来自用8个多月后才转入指定账户,导致程某未能收到当年股金分红。最终曹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补偿程某贷款股金分红8000元。

  有力监督清收化解了一批村级债务,建立完善了资产处置、财物管理、工程项目、信访稳定等7个方面规章制度,为盘活村集体资产提供了保障,实现了村集体资产“不流失、能增值”,也使村级自治管理工作水平得到规范和提升,为进一步谋划发展富民产业、实现乡村振兴增添了强劲动力。(李静 邱瑞丹)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ecefa3efae49417c9ad47a0437bf8f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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