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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凤山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任明林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17日,任明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凤山县凤城镇弄林卡点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任明林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11月,任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山县国有凤山林场职工罗忠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17日,罗忠饮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至G243线1389公里100米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罗忠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4月,罗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凤山县长洲镇财政所干部罗荣很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5日,罗荣很饮酒后驾驶轿车从凤山县凤城镇教育路往凤城镇红军路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罗荣很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罗荣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210/gxjjw61b31051-1655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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