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整治“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不久前,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纪委在东庆村入户走访中发现,村民王某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条件,竟申领了残疾人低保补贴。经过细致调查,发现庆阳湖乡残联专干再某利用职务便利,将王某纳入残联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发放系统,使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终,再某因在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过程中优亲厚友,使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残疾人补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王某也退缴违规领取的八千余元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由“小微权力”引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层次不高、危害不强,但这些“小微权力”的运行与群众关系极为密切,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侵蚀了干群关系,更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与不正之风,把专项整治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作为重要任务,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单独管理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纳入平台全程动态监管,累计监督惠农资金19项,移交问题线索9条,立案6件。
针对确立的整治重点,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扛起牵头和监督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厘清责任分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本部门业务范围涉及可能产生的微腐败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制定防范措施,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发挥6个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强化对“微腐败”的日常监督,实现对全县党政机构监督全覆盖,增强了日常监督的实效性。截至目前,收到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件3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9人。
“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与不正之风活动,坚持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 张庆祥 | 责任编辑 保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4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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