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云南普洱:做实组织关爱教育 扩展监督执纪正效应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8月,云南省普洱市委制定《普洱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关怀帮助。日前,普洱市纪委监委抽调12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3个回访工作组,市县上下联动,深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2018年以来受处分干部874人开展回访。

  工作组把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负责、爱护干部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走访内容之一,了解受处分人员是否存在被“边缘化”和“差别对待”。事前详细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事中通过班子成员的评价、同事的反馈,分析研判个人思想态度、工作作风、家庭状况等情况。

  工作组同志介绍,在走访中积极发现受处分干部在工作中的优良表现。同时,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将教育管理工作落细落实,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挽救认识不到位、思想负担重、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干部。

  据了解,此次组织关爱教育,共对全市54名受处分干部建立正面清单,包括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40人,一般干部9人,为组织进一步提拔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组织没有忘记我们,这次处分让我明白在工作中有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要让问题恶化。”另外,工作组也了解到,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很多干部来说是组织在帮助他们“踩刹车”。

  “我们要杜绝‘一处不振’等问题,在‘及时止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挽救干部。”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组织关爱教育列为常规性工作,将正面效应持续扩大到全市干部当中,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12/t20211202_2555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