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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县纪委监委查明,范县乐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经理汪之东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1月26日,范县纪委监委在县粮食局宣布了对汪之东的处分决定,并开展了粮食购销系统警示教育活动。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将警示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通过在宣布立案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被审查调查对象深刻认识腐败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的危害,促使其真诚认错悔错,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起来。每查办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后,都深入剖析违纪违规案件背后制度漏洞、廉政风险点、监管缺失等问题,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查找发案规律,研讨治本之策,把一个个问题清单变成一项项整改落实的成果清单,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批制度的目的。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同步开展立案决定、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2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警示教育方式和内容,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志勇表示。(张瑞方)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eddb752528c24170aedd42791226ba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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