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优化考评体系 推动巡察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双提升
“量化考核激发了大家的动力,干好干坏不再一样了……”江西省上犹县委一巡察干部接受考评后说。
为激发巡察干部队伍工作动力活力,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该县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优秀巡察组、优秀巡察干部评选考核办法,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综合考评体系,推动队伍建设、巡察质量“双提升”。
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分别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考核内容进行全面细化,解决巡察队伍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在巡察组层面,重点从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深度、巡察规范化、巡察方式方法创新、巡察组能力作风建设、巡察整改顾问作用发挥、巡察宣传等方面进行考核。在巡察干部层面,重点从政治表现、能力素质、担当作为、工作作风、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突出科学性,重点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根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的不同,分类组建考评小组。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报告质量的考核,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时现场评分考核。对巡察规范化、巡察方式方法创新,由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带领巡察办相关人员等深入巡察组驻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调研了解。对巡察组能力作风建设,由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民主测评考核,巡察干部表现由各巡察组进行考核等。考核评定按照百分制量化计分,实行“一轮一考核”。
据介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巡察组、优秀巡察干部,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县通报表彰,连续两轮巡察评选为优秀巡察组的,巡察组长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抽调巡察干部在同一年度有两轮次以上被评为优秀巡察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可被评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所在单位名额。巡察组连续两次考评排名末位的,由领导小组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0/t20211028_2531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