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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州:组织旁听庭审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现在开庭……”近日,伴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堂特殊的庭审教育在河北省滦州市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始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5家行政执法单位分管法治工作负责同志旁听了庭审活动。

  “零距离、面对面的庭审警示教育,比文字、图片的展示更令人触动和震撼,更能发挥警钟长鸣的作用。这也是我们开展此次旁听活动的初衷,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们习惯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回应群众诉求。”滦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说。

  据悉,此次案件为肖某某等六人诉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滦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庭审案件过程中,诉讼双方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庭审程序严谨有序。旁听人员聚精会神、悉心聆听,零距离观看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审理环节,现场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为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市纪委监委还要求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下一步,滦州市还将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等分批分期开展旁听庭审,通过下发《警钟》读本、开展警示教育巡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河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1/t20211102_253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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