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以查促改深入推动“窗口腐败”专项整治
“镇人口办2名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制作并出售虚假居住登记凭证,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引以为戒,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勾结中介进行牟利等问题。”近日,奉贤区奉城镇纪委监察办将近年来查处的“窗口腐败”典型案件,在全镇各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多层次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敲响纪律警钟、打好预防针。
“窗口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10月以来,奉贤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统筹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工)委等多方力量对全区20余家窗口单位集中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了解窗口服务中是否存在“勾结中介牟利”、群众“办事难、办事贵”等问题,共梳理汇总群众意见和问题20个,向有关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4份。同时,对查访中发现的窗口工作人员离岗无提示牌、服务流程公示不完善不醒目等问题,要求相应单位立即整改。
为深化专项检查治理成效,推动窗口单位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区纪委监委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督促窗口单位举一反三、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推进窗口办理公开、透明、高效。比如,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区人社局进一步细化窗口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落实“局长走流程”活动,深入查究“差评件”“投诉件”背后的窗口服务及干部作风问题;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园区送审员制度,落实“不见面”行政审批机制,要求区交运中心将岗位职责、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上墙,并向办事群众发放填写满意度问卷,以有效举措防治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要将检查整改要求纳入巡察‘回头看’工作,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压实窗口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以窗口服务水平的提升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奉贤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苏雪 戈扬)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88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