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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看进展 | ​吉林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发布时间:2021-11-20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印发后,吉林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围绕推动党委(党组)压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做实做细。

  一、省委以上率下,监督责任更加明晰

  今年5月,省委围绕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同级监督三类主体。其中,党委书记作为监督主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监督;班子成员之间既是监督主体、又是监督对象,相互开展监督,同时加强对分管地区、部门、领域党组织和“一把手”的监督;纪委作为监督主体,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对同级和下级党委开展监督。省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工作方案》,省委书记景俊海和各位省委常委同志分别制定具体工作安排。

  省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制定《关于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 切实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方案》,围绕“十四五”开局起步、严明换届纪律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明确10项重点监督事项,增强同级监督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张忠与省委常委同志、相关省级领导逐一面对面沟通,交流意见,深化认识,形成共识。省委书记景俊海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对同级监督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监督,省纪委对省委常委班子同级监督情况跟进监督。在省委带动推动下,全省9个市(州)、梅河口市等30个县(市、区)已部署开展同级监督工作,初步构建了省级带头破题、市级同步跟进、县级试点探索的“三级联动”监督工作格局。省纪委领导围绕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带队深入87个地区、部门(单位)开展监督调研,每到一地,都跟“一把手”进行个别谈话,督促其履职尽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监督工作。

  二、紧盯责任权力作风,监督内容更加聚焦

  突出政治监督,重点从学习传达上看政治觉悟,从决策部署上看政治态度,从履行职责使命上看政治立场,从贯彻落实上看政治担当,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根据“十四五”规划,按照“三新一高”要求,谋划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吉林落地生根。比如,省委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印发《总施工图》,省纪委监委对照166项任务制定《监督清单》,挂图作战、全程监督、对账销号、确保落实。

  推动用权为民,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坚持人民立场,认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我省供热领域问题,省纪委监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省委开展专项治理,加大供热领域案件查处力度,目前已受理问题线索149件,立案55件,处理32人,督促行管部门完善我省城市供热条例,达到了以监督促治理、暖民身更暖民心的效果。

  推动作风建设,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省委“作风建设年”要求,带头反“四风”、坚决纠“四风”、大力树“新风”,为干部担当作为减负加油。比如,把精文减会作为“小切口”,针对开会发文质效不高等问题,向省委提出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省直机关开会、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696个、1199个,市县两级开会、发文数量分别下降19.7%、22.3%。

  三、不断强化监督手段,监督措施更加扎实

  抓好推动党委这条主线。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围绕疫情防控、项目建设、风险防范、作风建设等,通过请示报告、提示提醒等,向省委提出10余条意见建议,省委全部采纳,并推动相关地方、部门落实落准中央决策部署,避免出现偏差。比如,针对全省纠治“四风”存在问题,向省委常委会议作专题报告,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并针对具体问题向8家省直部门发出督促落实函,推动问题解决。

  做好日常监督这条长线。将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巡视整改监督等作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举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比如,省纪委领导坚持对新提拔任职省管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仅去年就谈话3批251人次。今年以来,进一步开展常态化勤政廉政集体谈话,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每季度组织1次,省委书记每年至少谈1次,目前已集体谈话191人。

  用好以案促改这条延长线。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 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工作意见》,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深化整改、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对省管干部案件集中开展“反分析”,形成5个方面27项分析报告,下发了一批纪检监察建议、促进了一批问题整改、完善了一批制度。

  四、推动构建保障体系,监督质效更加凸显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制定《吉林省纪委监委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试行)》,推动各监督主体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比如,在查办省法院副院长吕洪民案件时,将日常联系的监督部门和案件承办部门搭配编组。研判阶段,案件承办部门向监督部门、派驻和巡视机构了解部门政治生态、党组班子和个人“画像”情况;初核阶段,监督部门以开展政法系统“三项规定”执行情况调研检查为契机,会同派驻和巡视机构,协助案件承办部门获取重要涉案信息;立案后,监督部门参与谈话、查询、取证等工作,会同派驻和巡视机构同步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实现“四项监督”全过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统筹打造“监督平台”。组织研发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以“一库一平台”为核心,以各监督终端录入的信息数据为基础,以实现“一报告、一分析、一档案”为目标,将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共160个党组织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目前,已录入各类监督信息5万余条,为精准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研判问题线索、回复廉政意见等提供科技支撑。

  统筹完善制度机制。在加强规范指导方面,重点建立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制定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不断推动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在推进深入深化方面,重点围绕上一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部分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和接受评议工作等,建立完善“两谈一述一评”制度规定。在探索创新方面,在通化县和集安市开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模式,努力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制度成果。(孙凌健 李东博)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11/t20211119_8290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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