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查清电价越收越高的真相
“张大娘,退给您的电费钱收到了吗?”
“收到了,收到了,没想到钱这么快就退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今年6月,开封市龙亭区纪委监委干部在走访中,有群众反映柳园口乡政府收取的农业用电价格突然涨到了每度1块多,远远超出了正常的收费标准。
电费国家向来有统一标准,怎么会突然涨价?况且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谁这么大胆敢顶风违纪?带着疑问,该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
调查组通过到乡镇府查阅资料、入户走访、与当事人见面,一些蛛丝马迹也逐渐显露出来。
原来,柳园口乡政府把农业设施用电承包给了该乡退休人员边某,要弄清楚电价突涨的来龙去脉,还得从边某入手。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负责乡里农用电费用收缴工作的?”
“2018年7月,我与乡政府签订了《小农水工程管护合同》,乡里安排我开始负责群众的电费收缴。”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边某似乎早有准备。
“收费标准是怎么定的?”调查人员追问。
“国家规定的是每度电收费0.49到0.81元之间,我按0.75元的标准收取,也不多。”边某坦然答道。
“据我们了解,电力公司每度电的单价是根据电表用量上下浮动的,用电越多单价越低。你未经物价部门许可,统一按0.75元的标准向群众收取电费,符合相关规定吗?”
“另外,有群众反映现在电价又突然涨到了每度1块钱,又是怎么回事?”
面对调查人员的连番追问,边某开始紧张起来,低着头答道:“是我一时贪心,想着也已经退休了,正好借着收电费的活能给自己赚点养老钱,所以……”
最终,边某如实交代了通过违规定价套取群众电费差价的问题。
经查明,自2018年以来,柳园口乡已退休职工边某通过与乡政府签订《小农水工程管护合同》,利用职务便利,以高于电力公司收费标准的方式向群众违规收取电费,累计获利78914元。
边某作为一名党员,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因此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得的违纪款也全部予以追缴;其所在柳园口乡乡长张某因未能切实履行好项目资产管护责任,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张祎鹏)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ec63644b4a734a1d93f23d36135eeb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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