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1-11-2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针对反映你的相关问题,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近期,淇县纪委监委陆续向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发函,予以澄清正名。
此次澄清正名是该县纪委监委今年提档升级“暖心”工程的内容之一。按照“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审慎稳妥、标本兼治,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匡扶正气、激励担当”的原则,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反映失实问题的性质,综合运用书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扎实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旨在充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在全县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对2021年以来初核了结问题线索全面分析甄别,逐件研判是否符合澄清正名条件,将筛选出的失实问题线索,纳入澄清正名台账,拟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为受到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
“非常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使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今后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积极工作、勇于担当……”相关纪检监察室把澄清函当面送达鹤淇产业集聚区一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手中时,该同志如释重负。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建立澄清正名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决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张素霞 孙晓波)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19a33991c1ce436da0550f2e608a67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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