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今年10月,在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治理工作中,隆安县纪委监委发现该县供销联社2017年以前的部分租金不能及时收回,增大了集体资产流失风险。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压实该县供销联社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资产管理,组织开展社有资产运营情况排查,做好改制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收回租金。
县供销联社对此高度重视,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开展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改制职工家中与其谈话谈心,讲政策、讲法纪、讲形势,理顺思想情绪,在改制职工自愿的前提下,重新签订承租合同,补交拖欠仓库、铺面的租金。”该县供销联社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县供销联社收回拖欠资产租赁费8.9万元,挽回了流失社有资产。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供销系统关键岗位、重点领域、易发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盯全县供销系统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20项重点内容,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未发挥应有效用。” 今年6月,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县供销联社承建的雁江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站项目未能按时开工建设,财政资金执行率低。县纪委监委要求县供联社要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跟进下达资金,加快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县供销联社严格项目管理,对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落实项目责任,及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县供销联社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10月,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完成整改。
挽上滩之舟,停一棹则退千寻。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以来,县纪委监委发现问题19个,督促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20项,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2次。(隆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111/gxjjw618cebe0-164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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