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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迟发的高龄补贴

发布时间:2021-10-3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东官村原报账员陈某利在未给群众发放高龄补贴情况下就公示费用支出,造成不良影响……”10月26日,武陟县木城街道召开10月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案例,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2月25日,一封反映东官村报账员陈某利伪造高龄补贴花名册签名的举报信,引起木城街道纪工委的重视。“高龄补贴是解决老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岂能弄虚作假?”该街道纪工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

  调查组在东官村查看高龄补贴花名册时,发现去年第四季度高龄补贴花名册的签名与第三季度的签名明显不一致,且笔迹大多雷同。随后,调查组摸排走访该村多名老人,均反映第四季度高龄补贴在本人未领取且未签字按手印就进行了公示,引起群众质疑后,才于今年2月发放到位。

  “为什么前后季度花名册签名不一致?”调查人员找来报账员陈某利进行核实。

  “那都是老年人,年龄大行动不便,所以当时我替他们签名按了手印。”面对调查,陈某利辩解道。

  “代为签名有没有征得群众同意?”

  “没有……”

  “公示时间和发放高龄补贴分别是什么时候?”调查人员追问。

  “发放高龄补贴后进行的公示……不对!是公示后发的高龄补贴……”陈某利说话前后矛盾,支支吾吾。

  “公示高龄补贴支出和发放高龄补贴时间,到底哪个在前?”调查人员继续质问。

  “唉!是我不负责任,高龄补贴元月份就应该发放,当时家里事多,没能及时给相关群众发放,就张贴了公示,我认错。”自知理亏,陈某利这才道出实情。

  经查,东官村报账员陈某利事前未经群众同意,擅自在2020年第四季度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上代替签名按手印。随后,陈某利未报账发放补贴就直接在村公示栏中公示了补助支出,在受到群众质疑后才发放了相关群众的6650元高龄补贴,造成了不良影响。

  最终,陈某利被免去报账员职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陈啸虎)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7de744a0311048588903c529b9b56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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