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荔波: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10人次
“通过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日前,荔波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荔波县纪委监委加强机制建设,将3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分成8个片区,形成“人员联动、联合办案、交叉监督、资源共享”的片区化监督检查机制,整合监督力量,使监督执纪更加高效、精准、有力。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细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将提醒教育融入日常监督,通过发送廉政短信、上廉政教育专题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一系列常态化教育做实廉政教育文章,深入剖析本级查办的典型案例,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一案一整改”、印发典型案例通报等为抓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今年,我们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依托邓恩铭烈士故居党性教育基地和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体检,诉说入党初心,共组织64家单位1600余人次到基地接受教育,安排纪检监察干部为各级各部门作廉政教育专题课24场次,通过近距离‘贴身监督’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切实提升廉政意识。”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在抓早抓小的同时,惩处也毫不放松。该县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查快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2021年以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其中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人,释放了反腐力度不减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处理各类问题线索115件,立案65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210人次,第一种形态171人次,第二种形态28人次,第三种形态2人次,第四种形态9人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监督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110/t20211028_71319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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