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党风政风 > 正文

扶绥县通报4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扶绥县润丰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子公司)办事员陆飞斌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7月23日,陆飞斌未携带驾驶证,酒后驾驶蓝牌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属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扶绥县城同正大道与青龙路十字路口,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未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陆飞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崇左市蓝天救援队党支部党员梁毅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30日,梁毅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扶绥同正大道与青龙路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梁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扶绥县新宁镇吉阳小学副校长黄海斌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8月21日,黄海斌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扶绥县城同正大道与青龙路十字路口,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黄海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扶绥县广告业第一联合党支部党员何华威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月16日,何华威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扶绥县思贤路与永宁路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何华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扶绥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7/gxjjw61792003-1636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