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监督 > 正文

沈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查处534人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沈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响了“拔伞破网”战斗,不仅净化了沈阳的政治生态,优化了营商环境,更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多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4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

  打击“行霸”背后的“保护伞”

  2018年9月,长期盘踞在沈阳地利果品批发市场的一个犯罪团伙被成功拔除。经查,以犯罪嫌疑人卢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03年以来,采取暴力手段致使多人重伤,非法垄断地利果品批发市场的物流运输,并勾结多个水果产地的黑恶势力,垄断多条水果物流线路,形成了辐射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安徽、广西、广东、海南等多个省及自治区的涉黑犯罪网络。

  办案中发现,时任市工商局新农工商所所长赵某,涉嫌为卢某提供便利,违规发放营业执照,并在查处其违法经营时免予处罚。“赵某在任职九年期间,累计收受水果批发市场主办方及相关业户好处费共计8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专案组办案人员说。

  大东区纪委监委着眼于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及时对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场所在街道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向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近几年市场秩序变好了,周边交通也进行了整体规划,为业户提供了更加优质服务。”沈阳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鸣介绍。

  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

  深藏在辽中区的谷万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也浮出水面。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谷万涛父子纠集人员,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还私自成立天霸生猪交易市场,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2018年12月,大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谷氏父子及其团伙作出判决。

  辽中区纪委监委将背后的“保护伞”连根拔起。辽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杨某收受谷万涛贿赂,在明知国家明文规定不收取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费的情况下,为天霸生猪交易市场违规收费、欺行霸市提供保护,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15万元,区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牛心坨镇西房身村党支部原书记何某某收受贿赂,帮助谷万涛承包回迁楼物业和供暖业务,提供经营便利,因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区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区纪委监委向政府部门和主管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对于生猪交易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区监委委员王守禹说,“区纪委监委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机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严厉查处民警涉黑涉恶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会同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整体合力,紧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干扰市场经济涉黑涉恶线索,瞄准把持基层政权、侵吞扶贫资金和宗族恶势力等犯罪问题,坚决打击盘踞在涉黄涉毒场所的黑恶势力,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违法犯罪团伙。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沈阳市纪委监委找准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的结合点,寻线深挖民警涉黑涉恶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截至目前,共查核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29件,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相关民警23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人,党纪政纪处分138人,其他处理84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消除了害群之马。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y/system/2021/10/26/03010091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