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陕州区:做好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王某,中共党员,2020年5月20日15时50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9月18日,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李某,公职人员,2020年12月26日20时30分,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2021年9月18日,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下发通报,对该区5起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及处分情况通报曝光,并对全区13个乡(镇)、68家区直单位下发专项以案促改通知书。
今年以来,陕州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把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做深做足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在强曝光、强震慑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既追究交通违法责任,又深挖酒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尤其是公务接待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加大对公检法办理涉酒驾醉驾类案件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签订《抵制酒驾承诺书》、开展提醒约谈、学习党纪法规等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教育预防。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正视问题、主动担责,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台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堵住制度漏洞,举一反三,抓好以案促改,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区召开酒驾醉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80余场,签订《抵制酒驾承诺书》4000余份,建章立制3个。
“接下来,我们将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酒驾醉驾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陕州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晓鹏表示。(潘圆圆 秦林)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b266fa6afaac45c9bca7b67c50f01c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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