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浙江新昌: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1-10-23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天的大会太暖心了,不仅让原来的阴霾一扫而空,内心也倍感鼓舞,今后干事的胆气更足了……”8月5日,在新昌县沙溪镇的干部澄清大会上,副镇长施斌雷拿着县纪委县监委下发的《澄清通知书》如释重负。

  当天,跟施斌雷同时得到澄清正名的还有6名党员干部,而事情均源自同一件检举控告件。

  此前,新昌县纪委县监委收到沙溪镇村民唐某某检举控告,反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与沙溪镇党委书记、副镇长等多名镇村干部非法征用土地,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县纪委县监委随即通过组织函询、实地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经查,该举报反映问题失实,系唐某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并查实唐某某在反映问题时多次辱骂、推搡工作人员,损害公私财物。按照有关规定,县纪委县监委启动澄清正名程序,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集体澄清正名,并将唐某某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唐某某被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是新昌县纪委县监委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已为党员干部澄清28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诬告陷害相关问题线索16条,目前已被刑事和治安处理8人,向全社会积极释放严惩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近年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全县规范检举控告行为、维护优良政治生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县委出台《贯彻“四责协同”要求推动基层矛盾化解的实施办法》,会同县委组织部、公检法司联合出台《新昌县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还将澄清正名工作纳入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紧盯过程规范,县纪委县监委编写了《新昌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置规范操作指南》,规范接访、受理、办理、调查报告撰写和反馈等工作流程,并专门编写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线索移送章节,绘制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线索移送流程图,围绕“认定、审批、实施”三个步骤,细化各部门职责,将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的11个环节直观呈现。此外,还制定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审批表等6张文书模板,推动部门相互协作配合、上下一体规范执行。

  “在受理您的信访件之前,请先了解一下您的权利义务……”日前,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纪检监察接待室,前来实名检举控告的王某某现场签署了《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紧盯源头治理,县纪委县监委创新推出实名检举控告权利义务告知前置制度。在现场接收每一件实名检举控告前,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都会要求举报人签署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书面形式让检举控告人更直观地了解其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引导其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从源头减少和预防诬告陷害行为,规范了检举控告秩序。(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08/t20210809_2479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