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南: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李支书,村里的这块土地承包给他人,为什么没有在三资平台进行备案,具体的承包合同是怎么签署的,请你说明一下情况。”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村支书疑似存在将土地违规承包给他人的问题线索。经过核实,李某某私自将10多亩村集体资源进行处理,最终受到了警告处分。
为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近年来,灌南县先后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应进必进”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1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县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平台包括三资监管与农村产权交易等功能板块,在“云”上晾晒村级“三务”、村级资产资源交易、惠民资金发放、村级重大工程建设等情况,方便群众查询的同时,让群众对存疑数据、信息进行一键举报。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依托平台,实施嵌入式监督60余次,查处擅自处置村集体资产行为9起,给予党纪处分16人次。针对违纪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集体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和村务卡制度的通知》。在实现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基础上,全面推行村务卡制度,全县村(社区)办卡率100%,实现了全覆盖。
“村级小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关系民生,群众最关切、感受也最深切。今后我们将不断推动监督力量下沉一线,织密织牢监督网络,实现对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的监督。使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让人民群众放心。”灌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7/t20210720_2464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