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17
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近日,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要求,向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三个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印发通知,聚焦纠治违规公款吃喝,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促其提高站位、夯实责任、建章立制、强化督查,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
驻厅纪检监察组指出,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和《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陕办发〔2014〕24号),各综合监督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省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杜绝违规公款吃喝歪风,形成公务接待尚俭戒奢、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驻厅纪检监察组强调,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对照规定要求,对各自机关2019年以来“吃公函”问题组织开展排查清理,通过对比接待单位和被接待单位信息、查看原始凭证等方式,认真查找监督漏洞和制度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驻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经常,坚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认真剖析“吃公函”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及时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使其上升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严重、不查不改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11/15937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