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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报道东西湖区:澄清正名68人 让实干者 吃下“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1-10-17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0月12日从武汉市东西湖区纪委监委获悉,2020年以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完善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已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形式为6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实现执纪“力度”与关爱“温度”的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针对失实检举控告问题,该区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明确澄清适用范围,仅对失实检举控告的具体问题澄清,不对个人作全面评价;准确把握澄清情形,细分检举控告情况,对同一事项反复受到检举控告且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等4种情形坚决予以澄清;灵活运用澄清方式,根据影响程度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和澄清工作预期效果等因素,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不同澄清方式,确保澄清正名稳妥得当,每一件澄清案例都经得起检验。

  在核查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把严字贯穿澄清正名全过程,严格把控澄清标准,对未直接核查、暂无证据证实、不能排除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存在,还有其他问题线索待核查的一律不澄清;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综合评估机制,审查评估不合适的一律不澄清;围绕评估研判、启动程序、审批备案、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全程全面压实责任、严格把控,既对澄清对象负责,更对澄清事实负责。

  该区还着力压实澄清正名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核查、谁澄清”的原则,要求承办单位明确提出是否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澄清正名常态化开展;注重思想沟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澄清前、澄清时、澄清后,帮助澄清对象卸下思想包袱;充分运用成果,积极探索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同步推进,澄清的同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人启动调查。截至目前,已查办柏泉街董某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案件1起,柏泉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给予董某某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越是重要时期和关键节点,我们纪检监察组织越要挺身而出,为受到不实举报甚至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他们撑腰鼓劲,让他们能心无旁骛地投入各项工作。”东西湖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记者成熔兴、通讯员张林、张奕欢)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mbag/1327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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