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董贵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昌平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董贵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贵蛟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并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所在银行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提供帮助;在干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干部录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贵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贵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董贵蛟简历
董贵蛟,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辽宁庄河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北京市豆制品六厂干部;
1999年8月至2004年4月,任北京二商集团组织人事部干部;
(期间:2002年12月至2004年4月借调至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处工作)
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处主任科员;
2006年4月至2010年6月,历任北京市委统战部党外干部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干部处处长;
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任昌平区委城南街道工委书记;
2012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8月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
2019年11月,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ttxw/202110/t20211014_75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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