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先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8月13日,李先学在诫勉影响期内,接受与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有业务往来的某交通工程监理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宴请并饮用白酒。8月14日上午,一同参与饮酒的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刘某死亡。李先学知道情况后,未向单位或上级组织报告。2018年11月,李先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2.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保洁队队长李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至2020年5月,李军多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安排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保洁队司机驾驶该队公务用车接送其子上学、放学。2020年6月,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凉市崇信县给排水公司经理许学文、副经理岳明强违规报销个人餐饮费等问题。2019年10月,许学文、岳明强在县给排水公司违规报销个人餐费2067元。2020年1月,县纪委监委明察暗访组发现该问题后,许学文以整改为由,指示岳明强安排单位会计马某用虚开的2067元办公用品发票抽换餐饮发票,并将原餐饮票据撕毁。2020年4月,许学文、岳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4.武威市古浪县黄羊川中心幼儿园园长李越能违规套取公款,组织教师聚餐、购买发放礼品等问题。2015年8月至2020年3月,李越能多次套取公用经费19316.5元,用于儿童节、教师节期间组织教师聚餐和购买礼品等开支。李越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越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调离黄羊川教育工作站。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3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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