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柳江区工商联合会原干部计承希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3月29日,计承希饮酒后驾车行驶至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计承希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法院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6月,计承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罗金运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3日,罗金运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柳江区瑞龙路江城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6月,罗金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林宇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21日,林宇华饮酒后驾驶新能源小汽车至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林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柳江区三都镇白见村党总支部党员韦逢厚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3月6日,韦逢厚饮酒后驾车行驶至柳州市柳南区航星路金宵云邸”路段,与其他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韦逢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区人民法院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韦逢厚被开除党籍。(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928/gxjjw61526abf-1626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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